承租人資格及證件說明

承租人須年滿20歲,取車時須出示中華民國身分證及個人有效駕照,承租人須持有信用卡(不含簽帳金融卡)。

承租人須備以下證明文件,始得承租車輛。


本國國民:身分證、駕照、信用卡(不含簽帳金融卡)。

非本國國民:

租車時須出示:護照、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照 (查詢互惠國關係) 、 原國駕照 、信用卡(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,

不含簽帳金融卡)。

平假日定義說明
平日定義為週一至週四;假日定義為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。 預約價僅適用於平日,假日皆為原價收費。
租車保障內容說明

汽車 - 乘客險:駕駛與乘客傷亡,每人最高理賠新台幣300萬元。(人數以行照上登載的承載限制為準。) - 強制險:第三人傷亡,每人傷亡(含醫療)最高賠償200萬。 - 第三人責任險:每人傷亡新台幣200萬元、事故400萬元、財損50萬元。


註1:車輛租賃期間毀損但可修復者,承租人需承擔自付額30000-90000元、營業損失(最高20天上限)、車體折舊

(維修費20%),(需報警並取得警察機關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) 機車

- 強制險:保障駕駛以外乘客和遭波及第三人之人身傷害。(每人死亡失能200萬、傷害醫療20萬)


以上險種不負責因自然災害(如:颱風、地震、洪水等)直接或間接影響而造成的損害,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的理賠。若車型為內含播放設備、音響、行車電腦等,若因遭竊則實際賠償金額依報價單為準。


以上條約仍須以現場租賃契約為主

日租金、行駛里程、油料說明、E-tag
汽車:日租金為24小時制,若逾時歸還,逾1小時以上者,每小時收取 NT200 租金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機車:日租金為24小時制,若逾時歸還如下
速可達
100cc-125cc逾1小時,每小時收取 NT50 租金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150cc-200cc逾1小時,每小時收取 NT100 租金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進口/國產輕檔車
逾1小時,每小時收取 NT100 租金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大型重機(檔車+速克達)
逾1小時以上者,每小時收取 NT200 租金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※超時40分鐘(含40分鐘)以1小時計費※ 承租人如欲續租,敬請在約定還車時間前通知本公司(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) 里程:依照各款車型之『公里數限制』,超過一公里收取 NT10。 油料:依照各款車型之『燃料限制』,同等油量取還。 E-tag:租約期間所產生之通行費,將由遠通電收計算於還車時收取費用。
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

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、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。

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。

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,請立即告知,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,將仍須負擔日租金。

預約價適用說明,取消訂單手續費說明

預約價適用 於預定取車前3日(不含取車當日),完成付訂(匯款轉帳、線上刷卡、支付寶、微信) 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 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車,則依下表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。 若因自然災害(例如:颱風、地震、洪水等)直接或間接影響租車行程,則可全額退費。 於預定取車日當日取消,不退還訂金。 於預定取車日1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50% 於預定取車日3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100%

緊急事件處理

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事故、失竊或肇事事件等,請保持現場,立即通知警察單位(110)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請即刻撥打07-238-3158與我們聯繫。


※ 餘未盡事宜,以汽車租賃契約、機車租賃契約為準。

合作商店及旅遊活動專區
服務專線:07-238-3158
服務時間:08:00~22:00
客服信箱:a0982666568@gmail.com
統一編號:59154677
總部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368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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